麥當勞欲全面封殺“W”商標未遂 告商評委終審敗訴
新華網北京9月4日電(記者涂銘)因認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核準的配有紅底黃字的“W”標志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,國際快餐巨頭麥當勞將商評委告訴至法院。記者4日獲悉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終審駁回了麥當勞的起訴。
據了解,2001年11月,北京飄揚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在餐館等多個服務項目上,申請注冊“萬德福WONDERFUL及圖”商標,圖形為配有紅底黃字的“W”標志(以下簡稱“W”商標)。在初步審定公告期間,麥當勞公司以“W”商標與麥當勞的“金色拱門圖形”(以下簡稱“M”商標)系列商標構成近似商標、極易導致消費者混淆為由,提出異議申請,后商標局裁定“W”商標不予核準注冊。飄揚公司不服,向商評委申請復審。
2010年7月,商評委裁定撤銷“W”商標在“餐館、咖啡館、雞尾酒會服務、飯店、酒吧、茶館服務”上的注冊,但維持了在其他項目上的注冊。對于這一裁定結果,麥當勞仍表示不服,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要求商評委徹底撤銷“W”商標。
麥當勞公司表示,麥當勞從1990年進入中國,在“W”商標申請注冊前,已在中國餐飲業(yè)市場占有重要地位,并且商標局2004年已認定“M”商標為馳名商標,而“W”商標會減弱“M”商標的顯著性,誤導公眾,損害了麥當勞公司的利益。
據了解,“W”商標于2011年3月轉讓至北京萬代福飲品有限公司,該公司法定代表人、策劃人韓頤和表示,“M”商標只是對字母“M”進行了藝術處理,但麥當勞公司武斷地認為“W”商標由“M”商標旋轉而來,并主張不予在中國注冊使用的理由不能成立。
2011年,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維持商評委裁定。麥當勞公司不服,提出上訴。
北京市高級法院審理后認為,麥當勞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在“W”商標申請注冊之前,已經在中國大陸構成了馳名商標。同時,“W”商標使用范圍是非貿易業(yè)務的專業(yè)咨詢等服務、包裝設計、服裝設計等領域,與“M”商標核定使用的餐館等服務,在服務的目的、內容、方式、對象等方面差別較大,不會造成相關公眾誤認。據此駁回麥當勞公司上訴,維持原判。 來源:新華網